湖南省主要支流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及逐河流治理方案通过长委技术复核
会上,与会专家对《湖南省主要支流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及逐河流治理方案》方案成果进行了认真复核,一致认为,《方案》的内容和深度符合技术大纲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拟定的设计标准、建设内容和规模基本合适,为后期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意通过技术复核。
为深入落实水利部关于以四个“统一”强化流域治理管理, 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统筹大江大湖(长江、洞庭湖)、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保证流域治理的连贯性和系统性。根据治理方案,到2035年,全省将全部完成23条主要支流2275公里的河道治理。预计到2030年,主要支流治理工程实施后,河道河势将得到基本控制,防洪体系将更加完善,防洪排涝能力将显著提升。
湖南省水电设计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全力参与了湖南省主要支流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为克服该项目涉及范围广、协调沟通难度大、参加人员多的问题,项目组经过两次集中办公,于今年5月底完成了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并顺利通过水利部“10+1”重点领域项目入库审核。
来源:水利规划研究院
作者:谢南茜 编辑:贾迪
初审:周旋 审核:彭赤彬 审定:孟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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